良好的治理结构是内部控制得以有效实施的前提。银行应当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1)董事会负责保证银行建立并实施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2)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
(3)高级管理层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4)银行应当指定专门部门作为内控管理职能部门,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统筹规划、组织落实和检查评估。
(5)内部审计部门履行内部控制的监督职能。
(6)各业务部门负责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并组织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