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考试补充审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考生:
按照《关于2022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8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40号)要求, 现对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进行补充审查 。
一、资格核查
(一)核查对象
第一次资格审核结果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复核人员和未按期完成资格审核人员(见附件)
(二)核查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两年证明材料;
4.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如学信网不可查验证书及中专学历);
5.报考级别为考一科或考二科人员除提供1.2.3.4项材料以外,还需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原件 ;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相应的工作年限证明。详见《2022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85号)免试条件中所列资料。
6.报考级别为第二专业人员除提供1.2.3.4项材料以外,还需提供另一专业的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以上材料+联系电话扫描后以PDF的格式发送到邮箱xuchangshenhe@163.com。联系电话:2330899
二、资格审查时间
审查时间:2022年11月19日---29日
2022年11月18日